流转村民土地到期不还了,最高院这次的判决真是解气,具体是怎么回事,咱们一起来看。
十年前刘某将土地流转给当地一家企业,到期后,刘某要求对方归还土地。对方不同意,刘某一气之下开着挖掘机把企业硬化的道路全毁了。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刘某不服,一路上诉到最高院,最高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属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诉求没有得到合理救济后的维权行为,再加上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最终改判无罪,还了刘某一个公道。
这结局真是解气!刘某毁坏道路固然有错,但企业私自变更土地性质修建违法建筑不说,还不愿意归还土地,更是错上加错。同时律师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虽然公道自在人心,但这种冲动行为不值得提倡,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申请查处,也可以起诉要求归还土地或者拿回流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