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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怎么用,村民说了算。《民法典》第26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及时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也就是说,每一位村民都有权查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办法等。任何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所有财产的行为,都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任何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决定,都要受到人民法院的审判。 如果您村里有人侵吞补偿款,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可以联合起来请律师维权,法律是您最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