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掌握征收全面信息,了解征收详情
面对征收,行政机关不公布征收信息是常见现象,如果我们看不到相关的信息,就相当于蒙住了我们的双眼,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会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毫无头绪,在征收前期,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都是需要让我们被拆迁人看到的,我们应积极收集被征收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并妥善保管各类房屋证件,只有整体掌握了相关的信息,我们才能够对房屋拆迁应该获得的补偿金额有一个大体的判断,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们也才能不被征收方欺骗,得到合理补偿的几率才会更大。
二
重视评估,评估流程要合理合法。
拆迁评估直接关系到我们的补偿,因此评估的合理合法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方通常会在评估过程中做一些手脚,目的尽量减少给被拆迁人的补偿。碰到这种状况时,不要放弃反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不合理大家也要积极维权,争取最后拿到一个合理的补偿。
三
学会对高额奖励说“不”
奖励是在合理补偿的基础上进行的额外奖赏,目的是使拆迁工作更加畅通。但拆迁方往往为了提高拆迁效率,降低给被拆迁人的合理补偿,往往诱使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结果签了补偿协议之后,得到补偿款反而更少了,甚至拿奖励的人获得的补偿款比未拿奖励的还少。这个时候要想再提高补偿,概率就非常小了。我们此时必须要知道若拆迁方给出的补偿合理,那能拿奖励就拿;若拆迁方给出的补偿不合理,奖励再大也都是幌子,千万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四
谨慎把握好签字最后一关
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是征地拆迁的最后一步,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往往没有认真分析协议条款,漫不经心地签订,结果仅限于最后一步,最终无法得到合理的补偿。所以在签订协议时请三思而后行。在与拆迁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协议里的内容是否明确,如果有模棱两可或难以理解的地方,我们不能直接签字,更不能听拆迁人员的口头保证,我们要明白,只要没有协议,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如果最后还是无法与拆迁方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办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户要注意掌握主动权,借助法律保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