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还要补差价怎么办?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6-24 09:35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一、选择安置房补偿是否需要补差价
 
        如果当事人选择以房换房的,是否需要补差价,首先应当看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一)拆迁居住房屋正常补偿内容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房面积比自己实际应得补偿的面积大怎么办?

        实践中,需要经过以上判断,确认自己得到合理面积的产权调换,安置房面积确实比自己应得面积大之后,方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补上差价后,办理入住。

       例如:2014年被征收的,补偿定价自然是按照征收评估时点的价值确定的。那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值评估,自然也应当以当时的时点为准。拆迁方不能以2019年的房价计算安置房的价值,要求补交差价房款。

 
二、拆迁选择安置房的“大坑”,请注意!
 
        实践中,被拆迁人虽然选择的是安置房补偿,但是补偿协议中是以货币补偿数额,加上安置房购买资格的形式来约定补偿条件的。这时就会存在如何确定安置房购买价格的问题。为了避免在交房时遇到拆迁方“坐地起价”的情况,建议被拆迁人从以下两方面入手,做好维护利益准备工作。

        1、保存好拆迁方发布的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在相关的公告和补偿方案中,拆迁方通常会明确给出被拆迁人购买安置房的价格和补贴标准。

        例如:北京市通州区某棚改拆迁项目中,补偿方案明确,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补偿的,每人享受50平米的安置补贴。安置房面积没有超出这个标准的,按照每平米3800元的价格计算;超出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每平米7000元计算;超出面积在20平米以上的部分,购房价格按照拆迁公告当日周边房地产价格的70%计算。

        保留好相关的文件证据,这样即使拆迁方在安置房交付时要求涨价,也能证明咱们在拆迁签约时拆迁方明确给出的补偿标准和定价。

        2、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把约定条件落实到纸面上。

        德凯律师团提醒大家,签订拆迁协议最忌签格式合同和空白合同。选择安置房补偿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将安置房的具体情况,如区位、面积、户型、产权类型等写明在协议中。如果协议内容写的是货币补偿数额,加上安置房购买资格,那咱们一定要像上文提到的补偿方案内容一样,写清楚咱们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是多少,享受多少平米的补贴价格,具体补贴价格是多少,以及超出标准的部分以什么价格计算。

 
        总之,当初选择的是安置房,按照法律规定,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就应当以房屋征收时的价格为准。如果说安置房交付时周边房价上涨就要补交房款,那就成了给被拆迁人货币补偿,然后数年后再卖房给被拆迁人,明显侵犯了被拆迁人自主选择拆迁补偿形式的权利。

        如果有朋友在安置房交房时遇到拆迁方坐地起价,完全可以拒绝拆迁方的无理要求,拆迁方拒不履行补偿义务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启动司法程序,督促其按照约定交付安置房,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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