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厂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随着旧城改造的深入推进,很多城市的老商家面临拆迁。商铺经营者在拆迁的时候,大多数倾向于产权调换的方式,即政府建设一批新的商业用房,然后商铺经营者搬入重新开展经营,虽然提供的产权调换房未必完全符合商铺所有人的心意,但是总归比起买商铺来的方便。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9-29 10:52
        随着旧城改造的深入推进,很多城市的老商家面临拆迁。商铺经营者在拆迁的时候,大多数倾向于产权调换的方式,即政府建设一批新的商业用房,然后商铺经营者搬入重新开展经营,虽然提供的产权调换房未必完全符合商铺所有人的心意,但是总归比起买商铺来的方便。然而现实生活中,政府经常不向商铺、厂房所有人提供产权调换这种补偿方式。那么,根据国家法律,商铺、厂房这种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能够向政府要求产权置换吗?


 
 
         实践中,安置补偿方案中经常规定,非住宅房实行货币补偿。换而言之,不提供产权调换的选择。例如,《新建区乐化镇赣新大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商业用房、征收非住宅生产用房(包括管理、仓库用房)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这种做法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违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直接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条保障所有的被征收人,无论是住宅的被征收人还是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享有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因此这种做法尽管大行其道,但是仍然是严重和国家法律相背离的。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主要原因在于,修建商铺需要使用商服用地,修建工厂需要使用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的总量上有一定的限制不说,在土地规划上都有相当的限制。

        如果要建设专门的厂房和商铺用于产权调换,审批上需要克服的阻碍比较多。如果选择购买现有的商铺、厂房用于产权置换,也要面对经营者同样的问题:即可供挑选的厂房、商铺范围有限。而且厂房、商铺的流动性相较于住宅为少,无论是购置现有的厂房、商铺还是选择自建,都要面对厂房、商铺流通性低的问题。如果被征收人不选择产权调换,那么要处理手中的安置房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正是因为实践中这样、那样的麻烦,所以政府有时不允许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但是,上述所提及的这些困难并不是不可克服的。法律也保障所有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权利。如果您的商铺、厂房纳入拆迁范围,您对于产权调换又有比较迫切的需求,而政府不提产权调换的,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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