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翻建房屋再正常不过了,很多人在原来宅基地范围内将旧房拆掉重建,一般不会履行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然而一遇到征收拆迁,这类房屋就会被征收方认定为违建要拆除。
那农村翻建房屋就一定是违建吗?遇到违建拆除我们该怎么办?
1、翻建房屋就一定是违建吗?
想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违建?
违建,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要合法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部法就是200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该法第41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该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违建是如何认定的?
认定违法建筑的前提是,具备认定主体资格,能够认定违建的,主要有以下四个部门:1、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3、乡、镇人民政府。4、自然资源部门。
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首先要调查违建房屋所有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房屋所有人的谈话询问笔录,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即使被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征收人依然享有合法的权益:1、陈述 2、申辩权 3、听证权
政府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后,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不积极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就还剩下最后两种救济途径,即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自行翻建房屋会被强拆吗?
另外需要我们老百姓知道的是即使房屋已经被认定成违建的,也不代表所有违建都必须拆除。
根据法律规定,违建房屋分为程序违法和实际违法,根据违法程序不同作出不同的处罚决定,一些可以通过改正、罚款消除影响的,应当让其限期改正并罚款补发证件,只有一些无法消除影响的建筑才会被拆除。
因此,对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不宜采取一拆了之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如果征收方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就直接把我们的翻建房屋当作违建拆除,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