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崔永元手撕范冰冰的事件在各大媒体快速发酵,想必大家也有耳闻。崔永元在其微博上发表言论“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
并且晒出一份劳务合同的截图,截图里面有着“按照合同规定安排范冰冰于本合同约定聘用期内参加本片演出工作”的言语。从合同里面透露出的信息,是片酬1000万,分三次付清,分别是支付500万、300万、200万。
而就在以上言论发表后的隔天,崔永元紧接着发微博称“一个人演一出戏,为什么要签两份合同”,而且在1000万之后,还有一份大合同,也就是“大小合同”的说法使得舆论快速升温。
目前,范冰冰逃税说法并未坐实,也有不少人说这是娱乐明星的常用套路,套路无处不在,我们关心的不是套路本身,而是当我们遇到套路时,该如何见招拆招,破除套路!遇到政府部门的拆迁套路又该如何破除呢?套路多多,我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个最常见,而且是被拆迁户深信不疑的一个维权误区。
拆迁办的暖心套路:
当我们遇到房屋拆迁或者土地征收时,拆迁办经常摆出极大的“诚意”,和被拆迁户说道“我们都是乡邻,能体会你们的苦衷,这件事我们只是跑腿的,你们别为难我们了,如果觉得不服气的话,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信访,也可以到国务院信访”。
听着如此贴心暖心的劝导,当事人想必觉得自己找到了知己。殊不知,温柔动听的话往往口蜜腹剑!根据实践经验来看,通过信访达到提高补偿目的的被拆迁户,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为何要和我们这么劝导呢?原因有二:
其一,信访周期长,当事人通过信访的长期消耗,渐渐消磨了耐心,深感领导都帮不了的事情,又有谁能帮助呢?还是签了补偿协议吧。然后结果就是,补偿虽然低,但是当事人屈服签字,把诉讼途径给忽略了,或者是觉得领导都解决不了的事,律师又有何用。
其二,信访周期一长,当事人苦苦等待信访结果,一而再再而三的信访,不断找领导,结果60天的复议期限和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就这样过了,等恍然大悟的时候,已经回力乏天,起诉无门了。
最后提醒大家:信访是途径,但是一定不要因为信访而耽误真正有效的维权途径!天赋人权,法赋人权!法律才是我们最有效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