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的征地拆迁案件当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作为对立角色,在安置补偿阶段针对补偿的标准有很多的争议,打不成一个互相满意的状态。然而,拆迁方就使用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跟被拆迁方签订协议,如一直打不成协议拆迁方为了拆迁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可能对其房屋进行强拆。那么,安置补偿协商不成,房屋反被强拆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我们来看一下德凯律师团帮当事人追回补偿的过程。
案件摘要
李女士是山东省临沂市某村村民,在本村生活多年,拥有的房屋也是两代人一直住下来的老宅子。
2017年年初被划入政府拆迁范围之内,但是政府对其补偿的安置补偿标准明显过低,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在周边城镇根本买不到相同面积的房屋居住。因此,双方就其安置补偿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7年5月10日开始拆迁办多次找李女士,威胁逼迫让李女士签订这份不合理的协议,声称如果再不签字就要对其房屋进行强拆。
李女士一方面不想让房屋被强拆,一方面也不想签订这份不合理的安置补偿协议。因此,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经别人介绍来到了德凯律师团。经过了初步的商讨,李女士决定委托本所律师帮其维权,毫不犹豫的签订了委托协议。
办案过程
经过与李女士的面谈,办案律师详细的了解了整个案件情况。针对当事人房屋所在的区域拆迁建设项目关于立项、许可、征地审批等方面的报批材料,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递交当地政府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了法律调查取证程序。
经过前期大量的法律调查工作,李女士房屋所在地块的房屋征收及建设项目等重要信息逐一浮出水面。其中,上东省发改委在关于该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从法律和程序方面存在违法之处。于是,德凯律师立即起早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在本次复议以及其他法律程序的配合下,德凯律师成功对拆迁方施加了来自法律上的压力,成功扭转了当前的局面。在德凯律师的专业运作下,拆迁方主动联系到李女士,进行协商补偿方面的事宜。最终,李女士得到了合理的补偿,本案圆满结束。
律师建议
征地拆迁案件错综复杂,如果对补偿不满意或者补偿过低的情况下,被拆迁方不要去签署任何的补偿协议,先其协商,如协商不成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依法维权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