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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申请公开征地信息受阻碍?行政复议来解决!
申请人在江西省上饶市XX村承包有林地并取得了林权证。因XX风电场项目用地建设需要,申请人的部分林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内。
德凯律师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9-22 10:19
一、案情事项
申请人
黎某
委托代理人
杜鸿超,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舸,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XX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
徐某,镇长
申请人在江西省上饶市XX村承包有林地并取得了林权证。因XX风电场项目用地建设需要,申请人的部分林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内。为了解征地相关信息,申请人于 2023年 5月 12 日通过邮政 EMS 方式向被申请人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申请公开征地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及使用情况( 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及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的发放总额、分户补偿发放情况、结余情况,公开范围为案涉项目所有被征收人)。
被申请人于 2023年 5月14 日签收后,至今未作出答复。
二、律师介入
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在接受黎某委托后,遂委派杜鸿超、关舸两位律师承办此案。两位律师在查阅案件材料后,协助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请求:1、 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2、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三、诉讼致胜
1、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职责。
四、德凯解析
征地拆迁过程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我们可以了解征收的相关信息,其次可以发现征收项目内容的合法性问题和程序的合法性问题。相关部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是我们维权的重要依据和证据。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往往也会遇到一些阻碍,例如本案中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并没有给到我们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这时候我们肯定不能就此作罢,既然对方不答复,有可能对方是想隐藏自己的违法点,那么我们采取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从而助力实现我们获取相关信息的目的,了解清楚事实和真相,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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