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让补偿变得合法而简单

农村征地中,如何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农民群众、政府、用地单位多方面利益,如何权衡和统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因此本文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在征地管理中维护失地农民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加强征地制度的改革完善
 
        征地补偿标准应按物价增长指数等因素提高,使之能够达到老百姓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标准。征地补偿标准与社会发展总体收入、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使这种合理性长期不变。地方政府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隔两三年就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目前,各省(市、区)普遍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按照3年调整一次的要求,已有部分省份陆续进行调整,实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后,总体补偿水平明显提高。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许多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二是调整不及时。所以需要不断完善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
 
二、做好征地中的补偿安置工作
 
        目前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征地拆迁违法、补偿标准偏低、滥用强制手段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征地中涉及房屋拆迁的,无疑会出现一些上述补偿安置矛盾纠纷问题。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并加强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度,规范有序地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三、加强征地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土地征收的各级政府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过程等环节,扩大公开渠道,利用好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依法依规应当主动公开的重点事项主动进行公开,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地向申请人公开。
 
四、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收入来源
 
        对农民而言,土地就是其重要的生活保障和生存依托,征地就意味着同时征走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保障和经济来源。目前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对于无地或少地农民,应制定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他们的权益,明确社保资金渠道,落实社保资金,把一部分增值收益用来为农民购置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为农民的长远生存提供基础的生活保障。

        综上,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党和中央也应当从政策上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断强调政府的责任,加强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在征地中让农民群众共享城镇化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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