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情况
上诉人
张先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
关舸,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XX市XXX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北省XX市XX县XX路。
2.律师介入
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接受委托后,指派关舸律师协助其开展法律维权工作。
王律师在梳理案件材料后认为,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且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3.诉讼致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
二、撤销xx市xx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29日对张先生作出的《关于张xx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回复》。
三、责令xx市xx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张先生的补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四、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被上诉人xx市xx区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