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
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近日,广东省政府审批通过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已相继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各地将严格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全省119个县域单位(含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共划分293个区片,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全省区片综合地价介于3.18~51万元/亩之间,全省平均价为6.51万元/亩。
根据最新地价成果,全省119个县域单位(含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共划分293个区片,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全省区片综合地价介于3.18~51万元/亩之间,全省平均价为6.51万元/亩,其中,珠三角9市平均价为8.83万元/亩,粤东西北12市平均价为5.36万元/亩。
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湛江、潮州、揭阳、深汕特别合作区8个市(区)不设调节系数,其他13个市针对水田、林地、园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分别设置了调节系数。其中,广州全市共划分18个片区,补偿标准最高为中心辖区的越秀、荔湾和天河区,标准为51万元/亩,补偿最低在从化和增城等郊区,最低标准为9万元/亩。
按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全省各地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均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不设调节系数的市(县、区)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设定调节系数的市(县、区)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0.4执行。
广东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汇总表
单位: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