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不签协议,您也可能被合法拆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迁必须“先补偿后搬迁”,但特殊情况下不签补偿协议也会被合法拆房,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强拆。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6-08 16:47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迁必须“先补偿后搬迁”,但特殊情况下不签补偿协议也会被合法拆房,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也不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那面对这种强制拆除行为,我们该如何判断是违法强拆还是合法强拆呢?主要看以下三点
 

 

 

第一,拆迁是否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房屋强拆程序的实施,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否则,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行政机关也不能强制执行。是在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依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或补偿行为。

实践中存在补偿决定遗漏补偿事项、补偿不到位房屋被强拆的现象,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补偿之诉,法院一般应当撤销补偿决定,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

 

第二,强制执行行为是否依法进行

对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应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的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拆被征收房屋的权力。

即使在被拆迁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只有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中没有申请法院执行,而是直接自行拆除,抑或没有给被拆迁人留出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其强拆行为应当被确认违法。

 

第三,强拆方式方法应当合法、合理、适当

行政机关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执行时,应当注意方式、方法,严格按照征收补偿工作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强拆,不能随意扩大执行范围,超范围拆除;不能规避征收程序,借拆违、危房名义实施强拆;不能实施野蛮强拆,损毁室内财产,侵害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权。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强拆行为应当被确认违法。

同时,行政机关在强拆时还要确保室内物品已经得到合理保存处置,制作好财产登记清单,并进行公证,留存执法录像。

 

实践中,在政府向被征收人作出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后,拆除就开始倒计时,这个时间点我们必须把握,一旦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功,发出限期拆除通知,这时候留给咱们维权的时间就不多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收到限拆通知,需要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而在60日复议和6个月诉讼期限内,对限拆决定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就白白丧失了维权机会,最后房屋很可能被合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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