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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们接到拆迁通知后,可谓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有的人家对老宅子饱含感情,不舍得搬离从小长大的故乡,觉得在故乡即使是一缕春风,都是那样的拂人。而有的拆迁户觉得搬离也不是不行,但是补偿款给的实在是太低,想维权,又觉得民告官,只会是自己白折腾一场,法律对于行政机关、对于官员起不到作用。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看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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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据新华社报道,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孙波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擅权妄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从这则新闻就可以看出,不论是何人何职务何身份,只要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不要小看法律的力量,可能你感受到的不强,但是绝对不弱!在遇到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时候,一定不要自己吓自己,要相信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你有着强大的法律武器可以为你的房屋、土地争取得应有的合理补偿。所以,对于征地拆迁维权,害怕,你就输了!而鼓起信心,你胜利的火焰就开始燃起!
附:征地拆迁维权小技巧
1. 在与征收方谈话过程中,可以用手机进行录音,有条件的话,可以进行在家里安装录像设备。
2. 遇到需要签字的地方,一定要万分谨慎,不签空白协议。
3. 口头承诺基本上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至少举证难度很大。
4. 签协议的时候,需要让对方加盖公章,否则合同相对方就只是个人,而不是行政机关,合同的履行也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