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官因拆迁补偿出庭应诉

年底将至,各政府部门将征收土地与房屋工作的步伐加快。甚至部分行政机关不惜违法成本进行强拆,而在房屋被违法强拆后,被征收方渐渐失去了信心,觉得房子都没了,诉讼已经没有意义,民告官没有意义。其实并非如此! 一.实例何在? 先和大家分享发生在贵州的真实案例
德凯征地拆迁律师网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2-24 16:48

年底将至,各政府部门将征收土地与房屋工作的步伐加快。甚至部分行政机关不惜违法成本进行强拆,而在房屋被违法强拆后,被征收方渐渐失去了信心,觉得房子都没了,诉讼已经没有意义,民告官没有意义。其实并非如此!

 

一.实例何在?

先和大家分享发生在贵州的真实案例。2015年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白黔高速公路工程(遵义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丁某某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认为,该通知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性行文,不直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依法作出了驳回其复议申请的决定。丁某某不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任贵州省政府副省长陈某某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实也就是“民告官”,庭审中,丁某某提出了撤销省政府复议决定的理由和证据,陈某某针对丁某某的诉求当庭作出答辩,双方进行了辩论。省级政府相关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副省长出庭应诉,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行政诉讼,也就是民告官的案子越来越往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要知道,在更早之前,想让行政机关高层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很难的。有了解的当事人可能会知道,这其实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从事实上说明了国家对“民告官”是支持的。

 

二.面对强拆,该怎么做?

那么明确了“民告官”可以告,值得告之后,我们谈谈面对房屋的违法强制拆除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大家应该明白部分行政机关为何明知道程序违法,也要进行强拆,很大的原因是工期很赶。那么被征收方应该做的就是将对方违法证据搜集好保存好。至少要能够搜集到证明强拆主体的证据,比如说照片和视频。同时及时报警并录音。

其次,房屋被强拆了,还能争取补偿吗?可以的!房屋被强拆,这是当事人所阻挡不了的。面对房屋被强拆,你首先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只要你保存好证据,后续律师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帮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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