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系列案例之五:八小时庭辩 德凯律师用心打赢“强拆案”

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挥强拆了被征收人的房屋,擅自砍伐处理被征收人的绿化树。被征收人迫于无奈,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然而,复议机关违反复议程序做出强拆行为、砍伐绿化树行为合法的违法决定,袒护街道办事处的违法行为。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4-16 10:33
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挥强拆了被征收人的房屋,擅自砍伐处理被征收人的绿化树。被征收人迫于无奈,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然而,复议机关违反复议程序做出强拆行为、砍伐绿化树行为合法的违法决定,袒护街道办事处的违法行为。
 
 
 
走投无路的被征收人,将两级政府告上法庭,北京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首席拆迁律师李久凯亲自办理本案,经过两次开庭,长达八小时的庭辩交锋,最终,法院以长达二十四页的判决书,判决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判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程序违法,予以撤销。
 
 
 
案起
 
 
 
2010年,眉山市人民政府因第四批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东坡区苏祠街道办白虎滩社区居委会及1、2组集体农用地共21.0199公顷征收为国有,原告张丽芬、张艳红、张静母女三人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201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眉山市第四批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了眉山市的征地方案。眉山市东坡区随即启动征地工作。
 
 
 
然而,在获得征地批复后,被告东坡区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既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征用土地公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原告及其他共有人共计3000多平米的房屋和附着物,被告却只给予120多万元的补偿,面对如此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原告张丽芬母女三人一直未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
 
 
 
2012年12月30日,苏祠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将张丽芬及家人强行拘扣在街道办事处,并进行言语威胁,迫使其签署拆迁承诺书,但遭到张丽芬母女的拒绝。面对不肯签字的张丽芬及家人,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无计可施,于是,枉顾张丽芬已经离婚的事实,强迫张丽芬前夫张建国代替原告张丽芬母女三人在承诺书上签字。
 
 
 
在获得所谓的承诺书后,同日下午,街道办拆迁工作人员王某指挥对原告张丽芬母女三人所有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次年1月20日,对三原告种植的金合欢、天竺桂、金桂等绿化植物进行了砍伐清理。
 
 
 
立案
 
 
 
对于苏祠街道办强拆房屋,擅自砍伐处理绿化树的行为,张丽芬母女只得四处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然而,信访并没有访到“包青天”,反而耽误了母女三人大量时间。2013年9月5日,张丽芬母女三人向东坡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是,两个月后,张丽芬母女收到的却是一份维持强拆及擅自处理绿化树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求告无门的张丽芬母女,决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然而,在立案审查制度的大背景下,张丽芬母女的“民告官”案件,在立案时就遭遇基层法院的重重阻力,自2013年11月东坡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到2015年4月,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张丽芬母女连案子也没有立上。
 
 
 
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度即将实施,4月29日,张丽芬母女再次向眉山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苏祠街道办强拆行为,擅自砍伐处理绿化树行为违法。眉山中院同日立案,并指定眉山市彭山区法院管辖。
 
 
 
由于东坡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彭山区法院主办法官建议原告张丽芬母女追加东坡区政府为共同被告,原告听取了主办法官的建议。此后,因管辖权异议周折,案件正式在彭山区法院立案已是2016年1月11日,此时,距离张丽芬母女房屋被强拆,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
 
 
 
交锋
 
 
 
2016年7月28日,第一次开庭,被告苏祠街道办律师来势汹汹。不但否定了原告张丽芬母女三人对街道办强拆房屋,擅自砍伐处理绿化树等违法行为的控诉,甚至对原告张艳红、张静两姐妹是否可以作为适格原告的身份提出质疑,并称案件已过起诉期限。庭审陷入僵局。
 
 
 
2016年8月29日,眉山告别了连日的高温,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张丽芬母女三人诉东坡区政府、苏祠街道办案件在彭山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第二次开庭,这也是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次开庭。
 
 
 
北京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李久凯律师提前一天赶到彭山,为了准备这次开庭,为张丽芬母女三人争取更好的诉讼结果,他梳理十多组证据的逻辑关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详细观看,听取录像、录音证据的每一个细节,从长达六七个小时的视听资料中,挖掘到可能为庭审带来转机的关键环节。为此,李久凯律师已经连续熬了好几天的夜。
 
 
 
法庭就是律师的战场,无论身体多么疲惫,当一走上法庭,李久凯律师顿时精神百倍。
 
 
 
上午9点半,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均已到场,审判长宣布开庭。
 
 
 
经由第一次开庭的初次交锋,李久凯律师对被告代理律师的诉讼思路已经了然于胸。他单刀直入,向法庭出示了原告张丽芬一家人被苏祠街道办强行拘扣期间的录音证据,苏祠街道办王某指挥强拆原告房屋的视频证据,张丽芬与张国强离婚证等证据,证明了苏祠街道办未与原告达成一致,强迫原告张丽芬前夫在所谓承诺书上签字,然后由街道办工作人员王某指挥强拆原告张丽芬母女房屋的事实。
 
 
 
然而,面对强有力的证据,被告苏祠街道办仍然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承认亲临强拆现场的街道办工作人员指挥了强拆行动,并狡辩是去检查安全。同时,拿出一些与本案事实关联性不大的政府文件,欲以文件的合法性来证明强拆的合法性。
 
 
 
李久凯律师对被告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了质证。明确指出,不应该对“强拆”做狭义理解,开挖掘机拆除被征收人房屋是强拆,策划、指挥强拆也是强拆。他还指出,省政府审批征地方案与当地政府实施征地方案是两个法律行为,被告拥有合法的审批文件,不意味着被告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了征地工作。
 
 
 
在庭审中,李久凯律师还巧妙利用被告出示的《补偿登记表》等证据,证明张艳红、张静两姐妹是被强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是本案的适格原告。利用东坡区政府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佐证正是苏祠街道办实施了本次强拆。
 
 
 
面对李久凯律师出示的有力证据和逻辑严密的质证、答辩意见,两被告代理律师逐渐无力招架,于是提出现场观看视频、音频来拖延时间。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17点。
 
 
 
当签完庭审笔录,走出法院大楼,天已黄昏。
 
 
 
胜诉
 
 
 
9月29日,彭山区法院判决书送达到张丽芬母女,除房屋、绿化树恢复原状事实上不可能实现外,张丽芬母女的诉讼请求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当事人第一时间给北京德凯律师团打来电话,告知了这一好消息。得知案件胜诉的消息,德凯律师团的律师们欢欣鼓舞。
 
 
 
这是一次值得庆贺的胜诉。据统计,在中国“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中,老百姓的胜诉率仅有15%左右,正因为这畸低的胜诉率,所以,每一次胜诉都来之不易。它凝聚着当事人痛苦中坚持的决心,主办律师不畏强权、执着正义的责任心,主审法官为民做主,秉公办案的一颗公心。
 
 
 
征地拆迁是行政违法高发领域,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律师团的律师们,一直坚定地行走在为百姓维权的崎岖道路上。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的法制意识不断觉醒,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民法官会选择排除干扰,公正断案。我们,愿做您法治维权道路上的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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