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广东的一个案子在网上火了,公婆在拆迁过程中获得一千五百多万的拆迁补偿款,贪心的儿媳妇为了给自己亲弟弟买房,要挟男方必须从公婆手里拿来一千三百多万,拿不来?民政局见!
不少网友纷纷担心,这笔巨额拆迁补偿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是否能分割走一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只有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该拆迁补偿款才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 拆迁房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第二, 产权人将拆迁房或拆迁款赠与该夫妻,且没有明确说明只单独赠与夫或妻的一方
第三, 夫妻通过继承方式获得拆迁房或拆迁款,且被继承人生前未明确指明只能由夫或妻一方单独继承
本案中,拆迁房为公婆所有,且公婆健在,不存在任何赠与行为,故该一千五百多万拆迁补偿款是公婆老两口的,跟儿媳妇没有任何关系,即便儿媳妇要求离婚,也分割不到该笔拆迁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