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反应,当地修高速路,或是搞开发,占用了自家承包地,并且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约定补偿承包户一定数额的青苗费,另外每年支付1000元左右的土地补偿费。不少当事人迫于压力,纷纷签了协议,问是否可以不签?或者反悔?
答案是明确的,法律明令禁止“以租代征”的违法用地行为,每个地方都有明确的征地补偿价格,2020年以后,每个省份都会相继出台当地最新的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合法的土地征收流程,被征收人可以拿到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
已经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由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遭遇以租代征的失地朋友们,可以积极主张要求按照征收标准进行补偿,或者要求返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