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搞养殖的时候,当地政府大力扶持、极力劝导;辛辛苦苦把养殖业搞起来了,一纸限期拆除通知书说构成违建了,责令必须拆除。政府政策都可以朝令夕改,养殖户该为谁的错来买单?
2018年王先生就响应当地政策,在政府扶持下建了养殖场,今年却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原因:未对用地协议进行备案,构成违建。
这样的原因当真可笑,养殖户都是基于政府公信力,在政府扶持下建设的养殖场,经营多年一直被给予政策上的鼓励。现在说违建,岂不是自相打脸?况且,单纯以未备案认定违建要求拆除显然不合理,养殖户完全可以通过补正手续来解决,何至于一上来就拆。贴个创可贴就能解决的事至于一上来就截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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