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相应提高,很多农村的老百姓为了改善居住条件都建起了二层楼房,甚至砸进了毕生的积蓄,房屋面积大了,有的家庭成员又把户口迁到了城镇,房子里户口就少了。
当遇到拆迁的时候,就面临房子面积大人口少的情况,而拆迁方又总是说拆迁政策是按户口分配拆迁补偿款的,这样的话,咱们就只能认亏吗?
当然不是的。在拆迁过程中地方政策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表示,要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只要拆迁方提出的补偿方式降低了我们原有的生活水平,我们就有权利说不。况且,在征收过程中,我们通常的做法是按面积补偿,如果面积小人口多,可以要求按照人口进行安置,所以,本末倒置的补偿方式,您还认同、继续认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