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2019年以来,针对生猪产能严重下滑、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等严峻形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逐步将生猪生产恢复到常年水平。现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1. 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2. 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并且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等等。意见提出了很多对于生猪养殖有利的举措,也希望有关举措会持续实施下去,别寒了养殖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