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明确指示,想让农民退出承包地,一定要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只允许引导转让、交回或者流转相关土地权利,不得强制收回。
第二、退出土地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在承包期内,农民朋友不想承包了,可自愿交回给发包方,并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结合不同村庄发展水平和农户实际需求,制定多样化退地补偿方式,满足不同农户需求。
记住了,只要农民朋友不愿意,村委会、村集体乃至乡镇街道都无权动用你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