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小了,杂费多了,日子越过越紧,农村拆迁越拆越穷,这正常吗?
当然不正常。
如果拆迁过后,农民朋友的生活条件反而差了,那说明拆迁方很可能有以下三个违法问题。
第一、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管理法第48条明确规定征收,要保证老百姓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二、补偿方式不合法。很多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并未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选钱或者选房,这是农民自己的权利。
第三、没有依法对失地农民进行社保安置。为了保证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国家规定,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国家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拆迁不可能够越拆越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