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户口迁入农村,遇到土地征收是不是就能分得土地补偿款?最高院一则案例给出了答案。
金某出生后户口随父亲落在了安徽,2017年以未成年投靠母亲的名义把户口迁到母亲所在的湖南某村。2018年遇到土地征收,金某母亲所在的家庭户和征收方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但是金某却没有被列入安置补偿对象。为什么呢?
根据最高院判决的要旨,金某户口虽然迁入母亲所在的农村,但是
一未经其母亲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定程序的接纳。
二其提供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其与该村建立起了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联系,或依赖该村土地作为其生活基本保障。
所以金某仍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获得土地征收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