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宅基地政策是一户一宅,但是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一户多宅的情况也非常多,并不是都要拆除。但是,以下四种一户多宅可能要面临拆除的处置。
一、1999年1月1日以来批准了新宅基地,但是原有旧房应该拆除或回收却没有拆除、回收的,或者审批时瞒报旧房情况的,将被拆除。
二、已有合法住宅,未经批准擅自异地搭建的违法建筑。
三、参加下山移民、农房两改等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备案,异地迁建新房或购置两改房后,旧房未拆除或未回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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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违法的一户多宅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