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拆迁过程中,一些地区拆迁方经常采取各种手段强迫拆迁。大部分被征收人受不了压力,最后只好选择跟拆迁方签署不平等的补偿协议,无奈让出本应归自己所有的利益。那么比较常用的强迫搬迁方式有什么呢?要怎么解决呢?
1.拆迁户在签订协议以前,经常会听到拆迁方说“这个是行政机关的规定,没有人可以更改”、“征收是国家行为,你拒绝也没有用”。
对应解决措施:
所说的文件必须是加盖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要是拆迁方不给我们公示文件,不出凭证,这就要小心了,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及时了解到拆迁相关政策。
2.部分拆迁户家中亲朋好友为体制内人员,补偿商谈时,经常这类人群会受到牵连,有很多被拆迁户由于不愿意拖累亲朋好友的前途,最后只好让步。
对应解决措施:
体制内是有规则的。《公务员法》中要求“公务员不是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不是通过法律规定的步骤,不能被免除职务、降低职务等”,亲朋好友如果遭到工作困难,领导也要接受处罚。
3.针对公民来说,通过停水、电、网络、气等方式,想让拆迁户主动妥协,签署不合理的协议。这个方法针对企业商铺效果显著。强迫无法继续经营,长时间亏本,千钧一发的时刻只能妥协。
对应解决措施:
这类情形,大家需要借助报警、录音频等方式收集相关材料,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很多时候,拆迁户根据法规提出诉讼,几乎都能够很快恢复水、电、气。
4.以晚签约没有奖励为手段逼迫拆迁,征收方经常说,在不签字奖励就没有了,而且有很多地方拆迁的奖励有很多,很多被征收人都是这样签了不合理协议的。
对应解决措施:
这是一种常用的拆迁套路,羊毛出在羊身上。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如果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加上奖励仍低于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就是违法,就可以考虑维权。最后拿到了合理的补偿,奖励得与不得、得多的少就不是核心问题了,主要是思想上搞明白道理第一位的。
作为律师,最后还要告诉大家,无论怎样,都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能随意签字,如果真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还是要找专业律师帮忙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