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湖北襄阳,一处老旧房屋拆迁过程中,房主已经搬离老宅。但是,家养的狗狗却依然日夜坚守在老宅门前,继续替主人看家护院。狗狗坚守岗位寸步不离,目前依靠好心邻居投喂食物。
狗狗的精神固然值得嘉奖,但是我们更关心的是房主在拆迁过程中究竟应该何时搬迁最为有利呢?没有拿到合理补偿安置之前是否可以搬离旧屋呢?
在大量的拆迁实践过程中,拆迁户经常会面临这样的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还没谈妥,协议也还没有签字,但是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动工,周围的道路被挖断、房屋被成片推倒,更甚有断水断电的情况发生。居住环境严重恶化,坚持居住在老屋饱受煎熬痛苦。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一旦提前搬离,房屋就可能面临被偷拆或者强拆的风险,这在实践中是屡见不鲜的。一旦房屋被拆,再去依法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或者赔偿就会变得十分艰难和漫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所以在得到合理的安置补偿之前,被拆迁人有权利继续居住生活在旧屋之中。
拆迁是一系列专业而复杂的政府行政行为的集合,对于被拆迁人同样也是一个漫长而影响深远的大事,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难以忍受,而影响了关系一生的利益的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