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这5项补偿一个也不能少!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到底有哪些补偿款,农民还是要弄清楚,不然最后自己少拿了多少钱也不知道。
德凯拆迁律师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5-31 15:20
        说到拆迁,必须要提到“拆迁补偿款”。农村地区不同于城市,家家户户都有耕地,每个农民都在这个时候关心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到底有哪些补偿款,农民还是要弄清楚,不然最后自己少拿了多少钱也不知道。

        如果农民朋友遇到土地征收,一定要关注这五笔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2020年,国家多个省份、城市已经发布了当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因为经济发展的不同,补偿标准相差也是比较大的,一般都是每亩几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这一部分的补偿费是直接发放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的,即发放到被征收人个人手中,不需要经过村委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每个城市的发展都不尽相同,所以就产生了这两项补偿标准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的情况。但无论怎样,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补偿不合理,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必须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因为农民失去了土地,又没有合适的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灵活就业人员。但是长期以来,农民由于受自身条件限制,没有一技之长,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计就会成为社会问题。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问题会更加突出。

        因此,失去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一定要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具体如何缴纳请参照当地部门的要求。
 
        五、农村村民住宅补助费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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