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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可不是口头说说就可以,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征收过程中,老百姓最怕的是行政机关告诉自己房子属于违法建筑。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征收人能都获得的补偿就大打折扣。
德凯律师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8-19 15:09
征收过程中,老百姓最怕的是行政机关告诉自己房子属于违法建筑。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征收人能都获得的补偿就大打折扣。
可是难道就凭一句“违建”就能够直接实施强拆么?很显然是不可以的,按照法律规定,强拆也要经过正当程序,下面就和大家聊聊这个程序!
一、立案
有关部门主动发现有违法建筑事实或者是接到违法建筑举报、投诉的,认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立案进行查处。
二、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需要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调查取证的过程也需要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
三、听取陈述和申辩
1、被调查取证的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不得变相限制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若行政机关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则是违法行为。
2、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采取信息化手段或其他措施,为其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
3、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进行复核;若最后成立,则应当采纳。
四、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在调查取证之后,如果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则需要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这是认定违法建筑程序的最后一步。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应当先履行催告义务、满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进而实施强制执行;对于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应当由行政机关作出违法建筑认定,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同时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没有强制拆除权的部门,在拆除之前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在在面对“违建”问题时切勿慌乱,要明确自己不光可以对违法的认定提出质疑,还可以质疑强制执行程序的正当性,双管齐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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