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靠所谓的“找关系”有用吗?

已经找了一些私人关系,还要继续托付下去吗?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0-29 16:08
        在我们团队代理征地拆迁案件中,会遇到有的当事人快要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了仍然迟迟不委托律师或者已经委托律师办理自己的案件会问:“我已经找了一些私人关系,那这些关系我还要继续托付下去吗?”

        通常,我们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时,并不反对当事人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因为征地拆迁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社会问题解决、重大利益争取的过程,多种途径、多种方式相结合双方的博弈在某一个时间点就会发生变化。但是,随着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我们发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候找关系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弄巧成拙。



 
        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来分析一下这个奇怪的现象。

        李先生在山东的一家面积不小的养殖场面临征地拆迁,拆迁方最初给的评估报告价格是 300 万左右,李先生在委托律师维权的同时,也通过自己当地的一些私人关系在办理这件事情。征地拆迁开始大概半年以后,李先生所托的关系带话过来,说通过他的努力,拆迁方那边同意涨到 400 万,让李先生赶紧去签补偿协议。

        李先生这时候就开始左右为难了,为什么呢?因为李先生的养殖场有1 000 多平方米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还有不少房屋和相关机械设备,他自己对本次征地的所能获得的权益是有最低预期的,那就是至少要争取到600 万,理想价位是900万,但是托关系仅仅帮他涨上来 100 多万,离他的最低价位还有很大的差距,更不要说理想价位了。但现在的情况是,关系已经托了,不仅花了不少钱还欠了人情,价钱也确实涨上去了,李先生还好意思拒绝所托付的关系,说回去先考虑。结果,事情的最后反而是所托的关系回头不停来做李先生的工作,让其赶紧同意签字,弄得李先生非常被动。

        为什么征地拆迁中托付关系最后反而会弄巧成拙呢?因为目前大部分征地拆迁都是由政府在进行,政府在整个征地拆迁环节有巨大的利益驱动,这就决定了政府牵头、主导的征地拆迁必然会得到政府各个部分的全力配合。而我们所托的关系,一般都是在政府、社会有背景的人,这些人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一致的。所谓的位置决定立场,这就决定了有着共同利益立场的所谓关系只能给你提供有限的帮助,甚至有时候是通过对方的立场去做被拆迁人的工作。这就是弄巧成拙的根本原因。

 
         德凯律师团温馨提示:自己的利益要靠自己合法、合理地去争取,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中涉及重大利益之争时,不要过分依赖所谓的关系和潜规则。
让征地拆迁补偿合法而简单,是德凯律师团每一位律师为之奋斗的目标。 德凯律师团队自201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征地拆迁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德凯律师团队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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