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拆补偿款被冒领怎么办?

在土地或者房屋遇到征收的时候,被征收人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然而有的被征收人会出现领不到补偿款的情况,更有甚者,自己的补偿款还会被冒领,从而产生一系列纠纷,那么补偿款被冒领究竟要怎么处理呢?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05 17:13
        在土地或者房屋遇到征收的时候,被征收人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然而有的被征收人会出现领不到补偿款的情况,更有甚者,自己的补偿款还会被冒领,从而产生一系列纠纷,那么补偿款被冒领究竟要怎么处理呢?

 一、征拆补偿款被冒领究竟怎么处理?
 
         首先,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他人冒领自己补偿款的情况下,一般需要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

         比如,有的房屋出租给他人,租客以房主的名义冒领征拆补偿款。这时房主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一并解决民事诉讼。一个诉讼解决两个问题,只要一份诉讼费用,既节省成本也节约时间。还有的当事人在房屋安置补偿中,伪造签名将共有房屋登记到一人名下,同样可以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仅会判决登记无效,还会协助将登记改正以及索取民事赔偿等问题。

        这种简单的诉讼方式,不只是为了诉讼而诉讼,也是本着解决行政争议,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成本,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诉讼便利,及时解决纠纷。这种诉讼更加适合行政诉讼中行、民交叉案件的解决,也为我国行政诉讼开拓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方式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在涉及房屋拆迁补偿等重大利益事项,当事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谨防因产权证书或户口簿等证明文件丢失或被他人不法利用,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要寻找那些值得信赖的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具体授权事项的范围,尤其在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委托代理房产买卖等重大利益事项,避免因“全权代理”、“代办一切事项”等授权不明或授权范围过宽现象,防止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可能会造成委托人利益的损失。

        2、代理事项完成后要及时收回授权证明等资料,避免代理人在代理事项完成后,从事不利于委托代理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房屋征收补偿多少才算合理?
 
        各地补偿标准,往往是不同的。即使在同一地区,不同征收项目,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遇到房屋征收,建议大家一定要去了解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协商签约,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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