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我们该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补偿费用。而土地补偿费用通常会先打到村委会保存,再安置相关法规或者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的方式,决定该款项的分配。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12 15:24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补偿费用。而土地补偿费用通常会先打到村委会保存,再安置相关法规或者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的方式,决定该款项的分配。

        但是在实践中,却出现了大量关于土地补偿款发放的纠纷案件,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村委会不开会分配补偿款
 
        村委拖延召开会议决定分配事项,在实践中,这类情况一般是不能直接起诉的。

        也就是说,村委会不召开村民会议确定分配方案,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请求分配土地补偿款,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村民可以通过去向上级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跟据乡政府做出的责令限期改正决定再依法提起诉讼。

 
二、村委会不执行分配方案
 
        已经通过村民大会的形式作出了补偿款分配方案,村委会仍然拖延不执行,甚至挪用补偿款。此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分配相关份额。

        发生了这类情况,就可以直接起诉村委会,通过举证证明已经做出分配方案和村委会不执行分配方案的事实,可以有效的进行维权。

 
三、作出的分配方案侵犯了少数人利益
 
        经常出现的情形为,征用少部分人的土地,却将补偿利益分配给全体村民,或者分配方案截留了大部分补偿款给村委会使用。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撤销决定内容。在实践中,也发生过人民法院以该事项应当为村民自治范围,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如果出现这类情况,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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