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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该如何解决困境
很多朋友在拆迁过程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谈一次之后,拆迁部门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不找自己谈,也没有任何通知给自己。
德凯律师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7-01 15:35
很多朋友在拆迁过程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谈一次之后,拆迁部门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不找自己谈,也没有任何通知给自己。直到大部分已经签字搬迁,突然有一天,门上被贴了一张《征收补偿决定书》,内容中表示多次与自己沟通无法达成意向,作出征收决定。
《征收补偿决定书》一旦作出,意味着开启了司法强拆倒计时。那么征收部门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征收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之后如何启动法律工作来应对。
首先,来确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决定作出的前提和报请材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明确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对于报请征收补偿决定的材料,各地区规定不一。例如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征收补偿决定报请的材料,为确保征收补偿决定依法合规,减少后期法律风险,结合实践中司法审查要点,明确报请征收补偿决定所需具体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六项:
(1)作出补偿决定的请示
(2)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公房租赁关系的调查资料,涉及未经登记建筑的,需提交认定处理意见
(3)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及送达凭证,以及分户评估报告相关复核、鉴定情况
(4)对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的具体补偿方案
(5)产权调换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与补偿决定有关的材料
其次,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到底如何应对才能更好的解决自身所处的困境。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针对《补偿决定书》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来进行维权。
以上内容不难看处,《征收补偿决定书》也并不是征收部门可以随意制定的,对于被征收人需要沉着冷静应对,一旦收到,立即开启法律工作,争取扭转不利局面,获得更加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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