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过程中,村委会的违法行为总结

近年来,村委会在征收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了,本身村委会不属于行机关,但却在村里掌握着大权,但是,需要明白,村委会并不是万能的,有些事情不能做,否则就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9-02 13:48
        近年来,村委会在征收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了,本身村委会不属于行机关,但却在村里掌握着大权,但是,需要明白,村委会并不是万能的,有些事情不能做,否则就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审批,涉及农用地的还需要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批复,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据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才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工作,村委会无权实施征收行为。
 
二、村委会无权代替村民签署征收补偿协议
 
        有效的法律行为必须是村民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么是村民自己本人签字,要么村民委托某人代自己签,村委会代签明显是在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要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三、村委会无权截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应当直接发给村委会,安置补助费发给负责安置补助的单位,地上附着物补偿发给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虽然村委会可以直接收到补偿款,但是不代表村委会收到补偿款后可以截留。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属于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因此,村委会无权截留补偿款,即使截留补偿款不予分配也应当经过村民会议。
 
四、村委会无权实施强拆
 
         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觉得补偿低未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时,在相关部门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村民并未依法履行,但又因急于完成拆迁工作需要尽快拆除房屋的,应当要由相关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或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中的规定,被认定成违法建筑的,比如未获得审批手续所建的房屋,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需要被拆除的,则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村委无权私自决定、分配补偿款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会议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委会无权决定。在村民大会上,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委会在拆迁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违法点,您那边都遇到了哪些状况呢?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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