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登记的无证房屋,遇到拆迁能否拿到合理补偿?

“未登记的建筑”是指符合建筑物一般特征,没有房屋产权登记且未经有权机关依法认定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0-21 16:53
        “未登记的建筑”是指符合建筑物一般特征,没有房屋产权登记且未经有权机关依法认定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未经登记的建筑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符合一般建筑物的特征。依照《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的定义,建筑物即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未经登记的建筑首先要满足前述一般建筑物的特征,亭棚、简易阳光房、自行车棚等不具备人类必要的居住条件的建筑物体不是未经登记的建筑。2、没有依法登记。这里的登记,是指在房屋登记部门的登记簿 上进行登记的行为,不包括在市场监管、税务、民政、土地等其他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3、合法性待定。未经登记的建筑的特点,是建造人已经完成建造行为,但其合法与否有赖于相关执法部门认定。



 
 
        实践中,未经登记的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所建造的建筑,如未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的房屋,或者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造范围建造的建筑;(2)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许可所建造的建筑,如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建造的建筑物;(3)未经建设部门许可所建造的建筑,如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所建造的建筑;(4)未经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建筑,如为了规避税费故意不登记,或者因为行政区划调整等客观上无法办理登记等;(5)未经其他有权部门许可所建造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如违反《公路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未经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所建造的建筑。
 
        上述类型的未登记建筑是不是违法建筑,应当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并无统一的认定标准。聊到这里,相信大家都会关注一个问题:未经登记的无证房屋,遇到征收时究竟能不能拿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在征收之前就应当要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比如建造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而非是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且已经进入补偿阶段了,在未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将被征收房屋口头上认定为违法建筑等,那么,这样显然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在结合实际情况调查之后,房屋如果是合法建筑,那么就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实践中,如果被征收人遇到相关部门一刀切地将房屋直接认定为违建,或是在征收过程中发现征收方以“拆违”促拆迁,那么就需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征拆路上,德凯律师团队会一直会为全国的被征拆户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让提高补偿变得合法而简单。

让征地拆迁补偿合法而简单,是德凯律师团每一位律师为之奋斗的目标。 德凯律师团队自201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征地拆迁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德凯律师团队代理的....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远洋国际中心A座-23层
  • 400-0033150
  • beijingjingyi@lawyerscn.com
  • http://www.dekailawyers.com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德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