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要征收房屋的集大成的关键性文件;征收决定的内容,可以说包括了房屋征收工作应该确定的所有内容,包括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单位,征收范围,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以及评估结果,征收后的建设项目,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征收决定作出后,被征收人可能面临的局面
1、房屋被认定成违建。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后,可能面临以房屋未办理相关证照为由,作出被征收人房屋属违法建筑的认定,以及后续的以违建为名的强制拆除。
2、断水断电等措施。
征收决定的作出,征收工作推进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可能面临断水断电等情形,即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允许用断水断电这种方式破事被征收人搬迁,但是《征收决定》作出后,仍然有很多被征收人遭遇了断水断电。
二、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以下这些情况就已经确定
1、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单位,征收后建设项目等房屋征收的基本情况已经确定;
2、征收范围内房屋及财产的调查登记、评估工作已经完成;
3、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确定,由此可知针对每个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已经确定;
4、征收前的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为不予补偿的限制措施已生效,相关手续办理已暂停。
简单总结就是,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该确定的都已经确定了。
三、面对这么强悍的房屋征收决定,我们该怎么办?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充分的参与权,如调查登记中配合工作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中的提出意见的权利,房屋评估中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复核及鉴定申请权等等,大家应当多多关心房屋征收项目动向,积极参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满意,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