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元旦前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3 18:24

元旦前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相应法律制度,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奠定良好法治基础的重大举措。属于广大农民朋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渐行渐近。
 

 

历史由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现实需要,民法典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等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定为特别法人。但目前,我国既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立法,也没有集体成员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

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怎么组建、怎么运作?成员如何发挥作用?组织内部建立哪些治理结构?诸多问题都存在法律空白。所以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十分必要且刻不容缓。

统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规定

作为一项综合性权利,集体成员权兼具身份属性与财产属性,包括取得成员资格、获得承包地和宅基地、请求分配集体收益、参与集体财产的管理与监督以及内部的表决权等权利。目前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成员权的相关规定主要散见于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之中,并没有一部系统的法律作出完整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虽然对集体成员权进行了确认,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但对于集体成员权的具体内容却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因此很难解决集体成员权的诸多现实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比如,2013年广东省修订了《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2020年浙江省修订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黑龙江省和四川省分别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和《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此外,重庆、山东、新疆等地将集体成员权间接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中。但是地方上的这些规定在完整度、详细度、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等问题上并不一致,有关集体成员权的规定差异较大。

地方立法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效力层次低,规定标准混乱。以集体成员资格认定为例,有的以户籍作为主要认定标准,有的以基本生存保障作为基本标准,还有的以户籍作为形式标准、以与集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生产生活关系为实质标准。而伴随人员流动的加快,有些跨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就更为复杂,极易发生因认定不公平,增加社会管理风险的可能。立法滞后的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地区对集体成员权进行了股份化改造并予以固化。

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推进立法

地方实践已经为立法提供了许多成熟、合理、可供参考的经验,同时许多难以解决的争议问题都亟待立法进行释明。其中,农民成员权是必须依法明确承认和保护的重要权利。农民的成员权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构造中已经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议题。因此,应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来推动立法,从几个方面实现制度突破。

在成员资格确定方面,应建立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当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进行。在本次的草案中,对于“外嫁女”“入赘男”以及务工、经商、服役、服刑、就学人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进行了明确。

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应以“户”而不以“成员个体”为单位。我国农村以农户作为基本的财产权利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可以依法对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土地补偿费等的使用、分配办法;决定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定,但以往的代表大会则无权决定上述事项。

立法以明确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严格界定集体成员与农村村民。在本次草案中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责职能以及特别法人资格。其中最为亮点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设立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享有相应市场主体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以其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于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有着重大作用,影响着我国千千万万的农民朋友。目前该草案还处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不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最后出台能够惠普每一个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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