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很少会碰到拆迁的问题,所以在遇到政府拆迁的时候常常不知道该从什么方面、在什么时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那么在遇到拆迁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是否有国家的征收项目,我们的土地是否在征收的红线范围内以及政府的相关征地公告等,从这些文件中我们可以获取例如征收的主体、即将建设的项目、征收土地面积、范围以及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其次,对于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方案,村民朋友对于该方案有异议,认为该补偿过低或者补偿方式不合适,那么可以要求召开听证会,来反映自己的异议,若对方没有任何改变,那么村民朋友可以拒绝签字,这个时候应该立即让律师介入维权,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直接下达征收补偿决定,那么农民朋友应当在收到该决定时立即提出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再次,要注意有些部门会以“违建”的名义来拆除农民朋友的房屋,该做法的目的一个是减少补偿的金额,第二减少程序步骤节约时间。那么正常认定“违建”需要政府部门、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来进行认定,先期还有立案、调查、决定程序,在确定为“违建”后会下达决定书,那么农民朋友在收到决定书后,应该立即提出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现实中常常会有有关部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直接口头告知农民朋友自己的房屋属于违建,要求限期拆除,随后在没有任何催告下直接拆房,这样不仅程序违法还严重侵害农民朋友的权益,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农民朋友需要在强拆后立即起诉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综上所述,农民朋友在遇到拆迁时,如果补偿方案不满意且对方没有提升的意思,那么可以拒绝签字或者在被强拆后立即进行司法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