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问题一向是广大农民朋友最关注的问题,然而因为集体土地的性质及法律适用都不同于国有土地,往往令农民朋友们一头雾水。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论是是继承还是买卖都非常自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不会遇到什么阻碍。然而集体土地的情况就要复杂很多了,买卖继承限制都颇多。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继承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继承人合法继承,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之内。那么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房子继承了,土地继承不了,别人会不会可以直接收回土地或者要求我重新支付费用呢?
根据《2022年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954号(农业水利类245号)提案的答复》中明确载明。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近年来,为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回乡,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有关部门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通过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租赁等方式,满足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的居住生活和创业需要。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农房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有关人员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所以,即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有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是符合条件的,依然可以合法占有和使用。也就不会被随意的收回或者在要求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