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想要了解相关的信息,但是相关部门却没有进行公布或者公布的不到位,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民有权利了解政府工作中不涉及秘密的政府信息,同时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因此,大家想要了解政府信息是依法有据的。
申请人向某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可按以下三个步骤提出申请:
1、访问该行政机关网站,仔细阅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了解有关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向该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明。采取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寄送该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可在信封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防止造成遗漏、延误,给申请人带来不便。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行政机关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需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