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办的企业,被认定违建怎么办?

以前很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都会把招商引资作为助力当地经济发展、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抓手,从而多渠道、多层次地组织开展推介招商。这本是受益广大群众的好事,还能促进群众就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8-09 15:45

以前很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都会把招商引资作为助力当地经济发展、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抓手,从而多渠道、多层次地组织开展推介招商。这本是受益广大群众的好事,还能促进群众就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有些政府在面临征地拆迁时,却以当时一些企业没有相关手续为由以违建的名义降低补偿甚至不给任何补偿。
 

 

首先,我们要明白,招商引资的企业并不能被随意认定违建。甚至有些企业都已经在当地经营了数十年,多年来没有任何行政机关认定企业厂房是违建,但偏偏在拆迁时却说成是违建,这显然不合理。

当初是通过响应招商引资号召来建厂,当事人对企业厂房是依法享有信赖利益的,而且通过招商引资行为被政府认可并兴建的房屋,应当认定其具有合法性,若对此类房屋认定为违建,不仅会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政府公信力。

其次,即使企业厂房被认定为违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罚由于违法程度的不同,处罚比例也不同,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即便是拆除违建,也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责成的方式来实施。

 

在此提请各位企业主,企业、厂房拆迁程序复杂,各位企业主收到违建拆除通知/限期拆除通知,切勿置之不理,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复议或诉讼来撤销,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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