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直接关系着被拆迁方能够拿到多少拆迁补偿款项。
因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谨慎,先看看协议中的这几点有没有约定明确,可不要一被忽悠,就轻易签了字。
一、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一定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协议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是否明确
咱们大多数老百姓都是第一次遇到拆迁,没有经验,更是不懂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知识,导致签订的协议主要条款不明确,给协议的履行增加很多困难。
协议的主要条款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第二 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要明确约定。
第三 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协议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协议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协议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以防万一,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也应该提前防备,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协议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尽早的履行协议。
四、协议的履行程序如何约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拆迁应该先补偿后搬迁,但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协议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交房后再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协议交给被拆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这两种情形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注意协议中是否存在对被拆迁户不利的条款
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审查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对其不利的因素,或不公平的条款。
如果您自己不知道拆迁协议应该怎么看,哪些条款是对自己有利的,哪些是暗藏的陷阱,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您看一下,避免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