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征收农用地需要按照法律相关的规定进行征收,对基本农田的征收流程是更为严格,但是有很多地方仍存在“以租代征”的行为,以这种形式改变土地的用途。
而且很多农民朋友不知道“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有什么区别,对这些名词也比较陌生,很容易就随便把土地交出去了,今天就跟您讲一下二者的区别。
“以租代征”顾名思义就是以租赁的形式行征收之名,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
“以租代征”不光改变了土地的使用用途,而且在程序上也违反了程序正当的原则,触犯了法律实属违法行为;而土地流转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的,如果是基本农田甚至不能用做养殖、种树,更不能用来搞房地产或者开发商业等等;并且土地流转是要遵循双方自愿原则的。
对于土地流转的收益完全归承包方所有,这样也是为了保护咱们农户的利益,因为往往流转土地后农户就失去了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只能另谋出路,这些土地收益能让农户有所补偿。
而以租代征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规避了相关法律,规避了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如果不加以控制则会触碰耕地红线,破环咱们赖以生存的大环境。常见的“以租代征”行为有: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等。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得知,土地流转和以租代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农民朋友在征收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区分。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在无形中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