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逼迫式拆迁”是很普遍的搬迁手段,这种搬迁方式,不仅可以有效降低拆迁成本,更能快速逼老百姓交出房屋和土地,达到征收的目的。
但征收方无论是以哪种目的和手段实施,其本质都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
那在实践中,比较常用的逼迫式拆迁都有哪些呢?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1、没公告、没文件,口头通知征收,还说征收是国家行为,你拒绝也没有用。
对应措施:征收文件必须是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要是征收方不给我们公示文件,不出凭证,不公布征收信息,我们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到拆迁相关政策。
2、断水、断电、断网、挖沟、断路,想让被拆迁人主动妥协,签署不合理的协议。
对应措施: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采用断水、断电等手段逼迫搬迁。遇到此类情况,我们可以借助报警、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相关材料,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3、雇佣社会人员上门骚扰,通过半夜砸门、威胁恐吓等方式逼迫搬迁。
对应措施:遇到这种情况,切勿冲动发生肢体冲突,在保护好自身人身安全的同时及时报警求助,同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后期维权。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守房”、“守地”,避免偷拆的发生。
4、再不签字奖励就没有了,以晚签约没有奖励为手段逼迫签订不平等条约。
对应措施:几万块甚至十几万的奖励金看似很诱人,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奖励拿了补偿少了,岂不是得不偿失。不管征收方开出的诱惑有多大,只要补偿标准不合理,我们就一定要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最后提醒大家,拆迁中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随意签署任何文件。
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积极寻求专业征拆律师的帮助,切勿一味拖延、逆来顺受,错过最佳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