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很多纠纷是因为信息不透明引发的,虽然有的拆迁项目张贴了拆迁公告,但关键信息很少,例如:规划红线、征地手续、补偿条款和发放使用情况等都没有。更有甚者,什么文件都没有,只有村委会的口头通知。
那政府征收信息可以给老百姓看吗?如果相关部门拒绝公开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白,征地拆迁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作为被征拆人,在拆迁项目中应有参与权,同时政府部门应保障当事人对拆迁项目各种信息的知情权。
其次,征地拆迁过程中,以下信息相关部门应主动公开。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最后,如果相关部门不公开,甚至阻碍我们通过申请信息公开了解征收信息,那我们肯定不能就此作罢。
相关部门不公开、不答复,有很大可能是想隐藏自己的违法点。我们可以采取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从而助力实现我们获取相关信息的目的,了解清楚事实和真相,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