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的信息公开是很多被拆迁人都关心的问题,信息公开可以解决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也起着重大作用。
在实际征拆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对房屋征收项目想进一步了解,或者对房屋被征收后如何补偿存在疑问的,可以依法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哪些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1、征地批后实施中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申请政府信息要注意什么?
1、”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2、“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制作该政府信息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如果是行政机关从别的地方获取政府信息则是保存该政府信息的机关负责公开。
如果有未公开的信息,我们可以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情况当场答复或者20个工作日内答复,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
如果相关部门不公开怎么办?
针对超期不回复或者回复的不满意,明明属于其公开的范围不予公开,或者乱指引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我们就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获取想要得到的政府信息。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看似简单,实则需要很多技巧,盲目申请可能既得不到想要的信息又错失维权时机。如果您也遇到了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