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上的土地和房屋,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只要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很多征收方就会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措施,例如:断水、断电、强拆、偷拆等。
而这其中,绝大多数的强拆都不合法的,尤其是以下几种,大家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注意辨别。
1、未依法作出征收决定或获得征地批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部门在具体征收之前,都应当要依法作出征收文件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如果相关部门未作出征地批复文件或是征收决定,即实施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甚至直接强拆被征收人房屋,那就是不合法的。
2、未作出补偿决定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征收方在未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之前,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强制拆除,这种强拆行为是不合法的。
3、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强拆
如果被征收人已经对补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相关部门在诉讼过程中就没有权利实施强拆行为,如果在此期间进行强拆,则是不合法的。
4、未申请强制执行即进行强拆
即使已经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但如果未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直接进行强拆,这种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拆除。但如果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是直接进行强拆,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
6、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进行强拆
在强拆过程中,如果使用了暴力或非法手段,如殴打、恐吓、非法拘禁等,不仅违反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不合法的强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