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就有天,赖以生存的土地及安身立命居所突然被告知要拆迁,理由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配合搬迁,说是协议拆迁,但是在未公示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听取民意,补偿款尚未落实的情况下,房子被强拆,报警不调查,信访踢皮球,跑断腿无处伸冤。
这不是故事是事实,主人公是江西南昌x县王某,代理人德凯律师团。(插播一句:房屋被强拆要起诉维权,时间6个月内,切记。)
来,一起看看办案过程:
首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通过调取涉案项目的征地批复、立项批准文件、建设施工许可等征地前及征地后的报批手续,了解到本次拆迁项目的一手资料,做到胸有成足,你知道吗?
拆迁补偿无法提高的原因就在于拆迁双方信息不对称,谈判地位悬殊。相关部门的口头禅就是:政策就是这么定的。好气哦,但不急继续往下看。
随后,德凯律师团针对故意毁坏地上物及强拆行为展开及时救济,向国土局递交查处土地违法申请,并针对强拆行为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可想而知,国土局针对自己涉案地块的违法行为并未履行监管查处的职责,否则未批先占的行为也不会在涉案地块发生,遇到挫折怎么办?
当然是勇往直前,德凯律师团针对新建县国土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去哪儿告呀?法院会受理吗?继续看
本案从委托到开庭历时1个月,县法院开庭审理,争议焦点主要是国土局是否履行了查处违法用地的法定职责。被告国土局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其针对涉案地块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处以60万元的罚款,这难道就代表履行了查处的法定职责吗?
当然不是!只是纸面形式而已,委托人承包地上的违法施工行为至今没有制止住。当事人在开庭,房子被强拆地上还在违法施工,更甚者,没有看到过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而且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拿到。
涉案地块已经修建好便道,国土局应该责令违法施工单位限期拆除,恢复原状,以免涉案土地承包者的利益更加受到侵害,而单单以罚款进行处罚的决定裁量不够得当。针对该种处罚决定,委托人作为利益相关人不予认可。So? 说这么多结果如何?官司打赢了吗?
随着庭审的结束,未批先占,建设单位的违法建筑面临强拆的风险,可想而知这样的压力对于拆迁方来说威力不容小觑。打蛇打七寸就是这个道理,点子用到位才能事半功倍。通过庭后谈判,委托人房屋及土地补偿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提高了多达160万元的补偿款。
不要感叹这是别人家的事,分分钟你就可能摊上大事儿,房子就是一个家庭最核心的资产,拆迁洪流中,如何安全合法的争取满意补偿是拆迁户最关心的,是德凯团队最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