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多数征地拆迁案件当中,很多被拆迁人缺乏征地拆迁方面的经验及法律知识,所以面对拆迁方的一些行为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更有效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些当事人就开始心情焦虑,手忙脚乱通过各种途径去咨询政府应该补偿多少是合理的?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补偿?我们应该怎么提高补偿?他们的做法是不是合法的?等等各种问题。
北京德凯作为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给您一颗“定心丸”,详细讲解一下从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到签订补偿协议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首先,按照被确定的征收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公告及决定。秉着政府信息的公正公开发布的途径有两种;
一是通过网络途径发布,在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官网上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是以书面的形式,张贴在被征收范围的社区或村委会等比较显眼的地方,以便覆盖到每一个被征收人。也有很多情况是上级人民政府直接下达到被征收范围的社区以及村委会,由他们来直接交涉被征收人。
其次,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发布的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发表意见。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再次,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个阶段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必须加以重视。
这份协议也关乎每一个被拆迁人今后生计的大事,所以一定要仔细,认真的看好每一个补偿细节,不要盲目的去签字。我们见到过太多因为没签订协议或者签订了没有保障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流离失所。
所以,德凯拆迁律师提醒所有被拆迁人,不要因为害怕或者外界的压力而签订不合理的协议,要通过合法的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要保持平和的心态,理性对待,合法捍卫,这才是决胜的基本。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所有困惑于征地拆迁的当事人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