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该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作出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4方面:
√ 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主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其他主体无权作出强制拆迁决定;
√ 拆迁人已经履行补偿安置义务,包括: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或进行产权置换方式进行补偿;
√ 被拆迁人拒绝履行拆除房屋的义务,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 不起诉;
√ 拆迁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的申请。
德凯律师团赵律师提示:拆迁案件中,如果补偿不合理一定要及时通过司法程序维权,避免出现司法强拆的风险。